法制晚報訊(記者溫如軍) 今天上午,記者從最高檢瞭解到,從今年4月初至今,最高檢通過官網、“兩微一端”和《檢察日報》“最高檢發佈”欄目,先後64次公佈191名貪官被查處的職務犯罪大要案信息。
  今年7月,最高檢專門制定公佈了《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大要案信息發佈暫行辦法》規定,省部級領導幹部涉嫌職務犯罪案件;局級領導幹部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縣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主要領導幹部涉嫌職務犯罪案件;重大責任事故、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等產生重大社會影響事件背後的職務犯罪案件;以及需要由最高檢對外發佈的其他職務犯罪案件,均被要求對外發佈。
  辦法對發佈內容也做了明確要求,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身份、涉嫌罪名、基本案情,以及案件所處訴訟階段,如立案偵查、決定逮捕、提起公訴、提出抗訴等。在最高檢官網、“兩微一端”以及《檢察日報》“最高檢發佈”欄目發佈的重大職務犯罪案件信息,就是根據案件查辦進展情況第一時間發佈的。
  從4月9日開始,最高檢密集發佈依法立案偵查重大案件信息。截至10月13日,在6個多月的時間內,已經披露全國檢察機關依法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貪官191人,平均每天都有1名廳局級以上貪官被查處。
  從被查處的官員職務級別上看,在191名被依法立案偵查的貪官中,省部級以上官員23人,占立案偵查總人數的12%;廳局級官員149人,占78%;縣處級19人,占9.9%。
(原標題:最高檢半年曝光191貪官 包括省部級以上23人 廳局級1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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