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陳捷生 通訊員/林勁標)近日召開的全國法院“轉變執行作風規範執行行為”專項活動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上,廣東高院常務副院長陳華傑代表廣東高院作了發言,表示廣東法院將重點清理四類執行案件,包括未結的涉民生執行案;重覆訪、越級訪和上級督辦的信訪案;清理涉及銀行業的借貸糾紛案;清理立案時間超過一年以上的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其他未結案件等。
  據陳華傑介紹,當前執行難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以解決,執行工作依然面臨內外因素的困擾,“外部因素是社會信用體系、社會財產登記體系和社會協助執行體系的缺乏,而內部因素則表現在一些執行人員責任心不強、主動性不足以及執行人員的職業風險與保險不匹配等”。
  “要調動執行人員的積極性,就必須賦予執行法官和執行員相應、匹配的權、責。”陳華傑建議要合理配置執行員,優化執行員的執行實施權與審判權、執行裁決權之間的關係,完善立案、審判、執行間的協調機制。他表示,全省法院執行法官要放下包袱,敢於碰硬、敢於擔當,加大執行力度,打擊規避執行行為,按時清理完上述四類案件。  (原標題:集中清理四類執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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