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印度駐紐約總領事館負責政治、經濟、商業以及婦女事務的副總領事——39歲的科巴拉加德女士把女兒送到學校後,被美國警方逮捕。她被戴上手銬,與其他犯人一樣遭到脫衣搜查以及軀體孔汽車借款洞檢查,並被與普通犯人關在同一間班房。科巴拉加德女士再三申明自己是印度外交官,享有外交豁免權,但美國當局不予理睬,直到後來繳納了高額保釋金才獲釋。
  美國公然逮捕、虐待、侮辱一位印辦公室出租度女外交官,嚴重傷害了印度人民的感情和國家尊嚴,激起了印度人民的不滿與憤慨,誓言要對美國進行報複。這場外交風波已經演變成美印兩國之間的政治危機。印度召見美國駐印大使,提出強烈抗議。印度國家安全顧問梅農稱美國的做法是“野蠻行為”。印度總理辛格表示“令人遺憾”。
  美國當局逮捕這位領事外交官的理由是,她在為一名印度婦女申請簽證時提供了虛假信息:她從印度雇佣一位女子到紐約為她做保姆,按照紐約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9.75 美元,而實際上她每小時僅付了3.31 元。那麼,美國這樣虐待一位印度女外交官是否違反國際法,又是否侵犯了領事官科巴拉加德女士應該享有的外交豁免權?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必須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她是否享有外交豁免權?1963年簽訂的《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第四十條中對領事官享有的豁免權有明確規定:東道國對於領事官員應表示適當尊重並應關鍵字行銷採取一切適當步驟,以防其人身自由或尊嚴受到任何侵犯。相關公約條款如下:
  第四十一條 褐藻醣膠領事官員人身不得侵犯
  一、領事官員不得予以逮捕候審或羈住商不動產押候審,但遇犯嚴重罪行之情形,依主管司法機關之裁判執行者不在此列。
  二、除有本條第一項所規定之情形外,對於領事官員不得施以監禁或對其人身自由加以任何其他方式之拘束,但為執行有確定效力之司法判決者不在此限。
  讀了上述規定後,人們不禁會問,科巴拉加德女士的行為屬於“嚴重罪行”嗎?很顯然不是。雖然申請簽證撒謊不是一件小事,但並不屬於刑事犯罪。她既不是一位暴力罪犯,也不是一位恐怖分子嫌疑犯,並未威脅到公共秩序。她最多不過是違反了美國的勞動法。美國警局辯稱是依法辦事,按常規對其進行脫衣搜身。但他們忘了,這位科巴拉加德女士不同於其他人,而是一位享有外交豁免權的高級領事外交官,侮辱她就等於侮辱了印度人民,尤其是印度婦女的尊嚴。印度政府和人民自然不會容忍。顯而易見,美國主管當局是違反了國際法,侵犯了科巴拉加德女士外交豁免權、人身自由與尊嚴不可侵犯權。
  另外,據科巴拉加德女士的律師辯護稱,副總領事保姆工資的其餘部分,其實已經寄送至其保姆的身在印度的丈夫。因此,事情的真相仍需進一步澄清。如果律師辯護屬實,這樁事件就可被稱作冤假錯案。
  筆者做過外交官、領事官與外交信使。外交是講究互惠和對等的。美國的做法將會給美國駐外機構的工作人員帶來麻煩,其他國家將會以美國之道還治以美國外交官。印度已經採取了報複措施,很可能對美國駐印度的外交人員加強限制。美國首先授柄於人,最後吃虧的是自己。比如,在美國駐印度的外交官中有同性戀者,印度可以依照現行法律,逮捕並把他們投入監獄。試想,到那時美國怎麼辦?此事還在發酵,印度人民的怒火還在燃燒。美國人點的這把火,還需要美國自己救。CNN有一位評論員認為,美國警方需要進國際法學習班。美國政府需要向印度政府和人民正式道歉。國務卿克裡已經表示了歉意,但還不夠,需要奧巴馬親自出面正式道歉。那麼,奧巴馬果真成了“道歉總統”。  (原標題:劉治琳:虐待他國外交官,吃虧的是美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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